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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 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——《指导意见》解读


发布时间:2025-02-26  发布人:通讯员

近日,自然资源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《指导意见》科学分析了我国海洋能利用现状和发展前景,明确了海洋能在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战略定位、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,围绕我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现实需求,提出了核算资源潜力、科技创新引领、工程试点示范、产业发展环境、开放合作发展、政策措施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,为构建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新格局指明了方向,是指导我国海洋能发展的战略性、纲领性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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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加快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需求

海洋能开发利用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,随着海洋能资源开发利用及产业进一步发展,可有效促进海洋装备制造、特种材料、交通运输、海水养殖、海洋防腐、海洋工程、电力配送、海水综合利用等一大批上下游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,不仅可为沿海地区能源结构调整提供补充,还可为当地海洋产业升级提供新动能,对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,助力“双碳”目标,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

二、摸清资源家底,前瞻布局海洋能规模化利用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分类组织开展我国海洋能资源调查评估,科学核算资源开发潜力。立足资源禀赋,因地制宜,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和生态保护要求,前瞻布局海洋能潜在开发区域,提升海域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

三、强化创新引领,为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供装备保障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加强海洋能前沿技术研究,突破规模化关键核心技术,加快装备研制应用,搭建海洋能创新服务平台,支持企业强链补链,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融合,为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供坚实的技术装备支持和保障。

四、坚持示范带动,为海洋能规模化发展蓄势赋能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鼓励山东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海南等省将发展潮流能、波浪能、温差能等纳入海洋经济发展重点任务,扩大示范工程规模,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。

五、着力拓展国际空间,为海洋能可持续发展释放新潜力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持续推进海洋能双多边合作,深化与海洋能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合作交流,支持通过国际合作开展海洋能技术研发,推进装备技术、测试检验等方面标准规则国际互认,支持海洋能装备制造企业“走出去”。

六、协同发力、多措并举,形成助力海洋能高质量发展新合力

《指导意见》以推动海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线,为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政策指引,我们相信,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,将进一步提升海洋能创新发展能力,完善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,推动解决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短板弱项,为发展海洋经济、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。